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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标准有何不同?

2026-09-25昆明刑案律师

未成年人犯罪量刑标准有何不同?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相对较弱,且具有较大的可塑性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采取了区别于成年人的特殊量刑标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定从宽处罚原则:法律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强制性规定,司法机关在量刑时必须执行。

2. 死刑适用的绝对禁止:无论罪行多么严重,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一律不适用死刑,这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3. 缓刑适用的放宽: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罪犯,如果符合悔罪表现等条件,应当宣告缓刑,相较于成年人“可以”宣告缓刑,对未成年人更倾向于适用非监禁刑。

4. 不构成一般累犯:未成年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从而避免了因累犯情节导致的从重处罚。

5. 犯罪记录封存:为了帮助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相关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相关法条】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预备阶段的故意行为是否构成故意犯罪?

预备阶段的故意行为是否构成故意犯罪,在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中是一个需要区分“犯罪成立”与“犯罪形态”的问题。

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看,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明确的犯罪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预备行为,且该行为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法益,那么该行为本身已经具备了故意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预备行为属于故意犯罪的范畴。

从犯罪停止形态来看,我国刑法明确承认“犯罪预备”这一形态。如果行为人在预备阶段,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则构成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意味着,预备阶段的故意行为不仅构成犯罪,而且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只是在量刑上予以从宽处理。并非所有预备行为都必然受到刑罚处罚。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除外。但在一般意义上,具备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的预备行为,构成故意犯罪(具体形态为犯罪预备)。

【相关法条】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构建了全方位的保护与矫治体系,旨在通过从轻、减轻处罚及非监禁化措施,最大限度地促进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改造与社会回归。作为法律从业者或公众,应准确理解并适用这些特殊规定,既维护法律尊严,又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如有具体案件需求,建议结合案情细节咨询专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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